为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旅居楚雄”工作部署,有力推动楚雄市高新区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楚雄高新区正式印发《楚雄高新区旅居居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拉开旅居居地认定工作序幕,将为楚雄州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品质消费聚集区注入新动力。目前,已面向全社会开放申请,现将《楚雄高新区旅居居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旅居居地指的是楚雄高新区辖区内的酒店、民宿、度假村、居民小区等单位,原则上申请对象须为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或合作社等组织。
二、认定标准
楚雄高新区范围内的旅居居地分为酒店类、民宿类、民居类三大类,每类细分为A、AA、AAA三个等级,等级越高,代表设施、服务和功能越完善,能够满足旅居人员更高层次的需求。
三、认定流程
1.申请对象应向所在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
2.社区(村)收集后上报东瓜街道办事处;
3.东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报送至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开展形式审查;
4.通过形式审查后,由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牵头,联合多部门对申请主体进行联合审查;
5.最终认定结果由楚雄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印发认定清单。
四、申报材料
申请时需准备认定申请表(东瓜街道办事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个人信息、居地建设运营情况报告、场所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应急处置方案等材料,同时,公共经营场所还需提供必要的卫生、消防部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具体详见《办法》或致电高新区安全环保建设局咨询,电话0878-3393226。
楚雄高新区诚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旅居居地认定工作,携手推动楚雄市旅居产业蓬勃发展,打造“旅居楚雄”新标杆、新典范,为来楚旅居人员提供优质、舒适、便捷的旅居体验。
附件: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高
新区旅居居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楚雄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