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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用代表:
您关于“将白花山居民小组列入2019年农村环境治理建设项目”的建议(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已交由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开发区党委、管委对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东瓜镇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因目前善未争取到农村环境治理建设项目,故白花山居民小组无法纳入列项计划。下步工作中,楚雄开发区将汇同东瓜镇政府多方争取项目,争取早日将白花山居民小组列入农村环境治理项目给予建设。
感谢您对楚雄市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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