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永金代表:
您好!您在楚雄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庄甸社区朱洗冲以队、外队学生就学补助的建议》的建议,已交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缓解开发区发展教育的压力,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原沙溪小学招生片区学生依据城市规划,于2016年9月全部纳入距原沙溪小学2公里左右的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就读。同时社发局积极与市教育局协商学生就餐问题,通过协调,学校同意提供原沙溪小学招生片区学生中午在校就餐,解决家长接送不便的问题。
经同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接了解,楚雄市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除享受“两免”(即免书费、学杂费)外,农村户口学生还可享受在校期间4元/天的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同时,属于“特殊四类”学生还可以向所就读学校申请困难学生补助(走读生500元/年,住校生1000元/年),“特殊四类”学生具体为: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目前,楚雄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主要依据上述内容及对象开展,除部分对口公益项目或爱心资助外,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无其余学生资助资金来源。建议庄甸社区在村民中广泛宣传上述楚雄市教育资助的相关政策,动员符合享受营养餐以及“特殊四类”家庭条件的学生家庭积极向所就读学校申请资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子女就学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再次感谢您对楚雄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多提宝贵意见。
楚雄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20年9月16日